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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x官网下载:平)应急罚〔2026〕事故1-3号

来源:ayx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6-01-21 23:03:44
2025年7月10日15时15分,广西平果和泰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灼烫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2.7264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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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应急罚〔2026〕事故1-3号

  2025年7月10日15时15分,广西平果和泰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灼烫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2.7264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相关规定,平果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广西平果和泰科技有限公司“7・10”一般灼烫事故调查组,全方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5 年11月26日,《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平果和泰科技有限公司“7・10”一般灼烫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平政函[2025]1620 号)批复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根据该批复意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之规定,本机关于 2025 年 12月1日依法对你立案调查。

  经调查查明,你作为广西平果和泰科技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负责机电设施运行维护及技改等工作,对设备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但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存在以下行为:

  1.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不力,对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涉及酸性介质的设备及作业环节,在组织并且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时,未针对除雾器、设备管道等接触危险介质的设备开展专项风险辨识与评估,未落实检测器定期校验、窑头负压异常报警整改、动火作业设备隔离技术规范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

  2.未及时排查发现本单位设备存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对检测器探头失效、报警值设定偏高(2.8ppm>国家标准 2.24ppm)等安全问题隐患失察,未安排人员排查整改;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员工在对除雾器补焊作业时对法兰泄漏点采取的隔绝措施不当的安全风险隐患,未安排人员对上述隐患进行整改,导致安全监测系统完全丧失预警功能,无法及时有效地发现酸性介质泄漏风险,作业现场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

  3.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本事故发生前除雾器多次发生泄漏,未组织技术人员分析风机参数异常、管道堵塞等最终的原因,未制定针对性技术改造方案,仅采取临时调整窑头负压的被动应对方式,未督促落实根本性整改措施,同时,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员工在对除雾器法兰泄漏点进行补焊作业时,未派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设备技术上的支持,未督促纠正作业中的安全隐患。

  证据一:《基层管理人员人事任命的通知》(平和字[2025]04号)复印件1份、《设备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复印件1份,证明了你是该公司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事实。

  证据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证明了你具有安全管理资格的事实。

  证据三:《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平果和泰科技有限公司“7·10”一般灼烫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平政函〔2025〕1620号):一是证明了广西平果和泰科技有限公司“7·10”一般灼烫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事实;二是证明了你作为该公司设备部部长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事实,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三是证明了你组织并且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不力;未及时排查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提出改进安全管理建议;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事实。

  证据四:事故调查组对你本人,机修班主任黄*,机修班员工梁**和腾**询问笔录各1份,对现场人员龙**、张**、黄**的询问笔录各2次共6份,证明了你组织并且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不力;未及时排查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提出改进安全管理建议;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事实。

  证据五:《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表》复印件1份、《气体报警运行处置记录表》复印件2份,一是证明了你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开展不力的事实。二是证明了气体报警仪多次出现报警,原因是窑头负压异常,除雾器冒烟但只采取调整窑头负压措施的事实。

  证据六:《工资收入证明》,证明了你2024年度的年收入为46932.44元(大写为肆万陆仟玖佰叁拾贰元肆角肆分)的事实。

  综上所述,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和第七项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20%至30%的罚款;……”和《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六条第三款:“……,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允许超出6个月;……”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应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第2项裁量阶次C:“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3项以上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处以罚款”之规定。鉴于你积极努力配合开展事故调查与案件查处,如实提供证据,协助查清案件事实,符合《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所规定从轻处罚情形。现决定对你作出暂停你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三个月(期限自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4月3日止),并处上一年(2024年)年收入(¥46932.44)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即决定暂停你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三个月(期限自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4月3日止),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捌拾陆元整(¥9386.00)的行政处罚。

  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按指定操作步骤进行缴款(指定银行和指定操作步骤均为扫描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获得提示信息,注意:转账附言请要求银行柜员填写20位的缴款码)。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平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平果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