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4年10月至11月,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正抓紧推进。截至今日,江苏、安徽、贵州三省已陆续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基于公开资料,《VOCs前沿》公众号对三省的《整改方案》进行了系统梳理,摘录了其中与大气污染治理相关的重点内容及整改任务清单,以便读者和行业人士更好地了解整改方向,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高质量推进水泥、焦化企业和燃煤锅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培育一批重点行业绩效A级或引领性企业,逐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努力实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坚持控源减排和生态扩容,完善“江河湖海”生态环境治理格局,深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完善入河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溯源排查,实行即时整治、动态消除,有效防范返黑返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确保饮用水安全。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动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加快完善固态废料污染治理体系,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健全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机制和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等固态废料的行为。
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构建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一体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美丽系列”建设工作。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的基础上,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在生态容量、空间资源等方面探索“总量控制、动态调整,阶段评估、终身负责”的治理机制。加快提升环境基础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体系,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逐年提升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强化科学技术支撑,持续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研究和技术攻关,促进科研成果向治污攻坚举措转化。快速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强基提能”三年行动,深化拓展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一园一策一图”试点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督察执法,压紧压实政府、部门、企业各方责任,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各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提升行业规范性。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强化区域污染协同治理,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方面开展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水域岸线管控。实施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强化蓝藻水华管控。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加快实施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项目。加强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入河排污口整治。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建立建设用地联合监督管理机制,防止违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固废危废综合治理行动。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管联合专项行动。
加快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法治思维,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体系,全面优化监测网络,强化电子围栏智慧监管效能。加强生态环境及绿色低碳领域科学技术创新,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攻关。拓展“数字安徽—智慧环保”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全方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数智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质效,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快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推进重点流域“一河一策一图”、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推动上下游联防联控全覆盖。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着力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粉尘扬尘、燃煤散烧等领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稳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ECO保护和治理,实施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重点河湖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攻坚突破,确保江河湖泊水质持续提升改善。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有序推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深化固态废料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大宗工业固态废料综合治理和技术攻关,逐步破解磷石膏和煤矸石规模化综合利用难题。快速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建设,加强污泥、建筑垃圾等固态废料综合治理,着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十八、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2023年江苏重污染天数比例未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徐州、淮安、宿迁不仅未完成2023年目标,2024年1—9月三市细颗粒物浓度也在全省排名垫底。
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一)徐州市持续优化产业体系,严格项目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完成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整改。推进能源高效利用,全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推进煤电机组提标改造,完成19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积极调整交通结构,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2%和10%左右,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内河集装箱运量比2020年翻一番;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市区规模工地纳入智慧工地平台监管,推广新增渣土运输车辆全电动化,开展装配式施工和“全电工地”试点;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提升全域保洁水平;加大餐饮油烟排放检查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综合治理,严格涉气产业集群项目审批,持续推进现有产业集群整治提升;有序实施铸造、垃圾焚烧发电、玻璃、有色、石灰、矿棉等行业深度治理,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2家水泥和4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二)淮安市强化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项目审批把关,依法依规完成淘汰类、落后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整改。建立完善绿色制造培育体系,创建10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强化清洁能源替代,全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对新改扩建用煤项目,落实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组织并且开展电力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完成全市单机1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深度脱硝改造。深入推动清洁城市行动,持续开展扬尘整治,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强化交通绿色运输,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2025年港口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占比达90%以上。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完成全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持续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三)宿迁市加大产业体系调整,实施去产能项目45个以上;推进绿色家居产业焕新,实施焕新项目100个以上;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完成宿豫区供热管线、沭阳县贤官镇河西供热管网和泗阳县高新区供热管网等供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交通结构调整,完成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10000辆以上。制定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深度治理、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行业综合整治、“散乱污”整治等,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提标改造,指导10家以上企业创建A、B级企业或绩效引领性企业。完成绿色改造项目30个,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个,推进17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62套老旧装置项目的更新改造。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完成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和绩效分级。完善大气治理攻坚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并且开展扬尘治理、重型柴油货车监管等专项整治行动。
(四)深入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推动全省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好秋冬季污染过程应对,及时启动预警,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力争2025年全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十、涉气企业违法排污。徐州市部分铸造企业大气污染较重,翔盟精密铸造公司、华钢耐磨材料公司等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烟粉尘直排严重;焦化行业部分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仍突出,天安化工、建滔能源等企业焦炉炉体密封不严,大量烟气直排。宿迁市板材行业问题整改不到位。沭阳县春林木业、迎丰木业等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原料替代,仍违规保留脲醛胶生产设施;春林木业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吉强木业废气治理设施停运;一些板材企业还在使用淘汰类的2蒸吨/小时以下生物质锅炉,恒汐木业1蒸吨/小时生物质锅炉直排黑烟。
整改目标:徐州市完成铸造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和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宿迁市完成板材行业问题整治,全方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一)徐州市对翔盟精密铸造、华钢耐磨材料、天安化工、建滔能源等4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限期完成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制定《徐州市铸造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快速推进铸造行业“一企一策”整治。对2家焦化厂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做评估,完善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快速推进项目实施;制定《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逐步提升焦化行业发展水平。
(二)宿迁市对4家板材加工公司存在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废气无组织排放以及污 染治理设施停运等问题整改;完成春林木业、迎丰木业自制胶问题整改。分类有序推进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整改。对板材行业清洁原料替代、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等环节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全面梳理板材行业中脲醛胶生产设施,建立问题清单,2026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强化脲醛胶“绿岛”管理,建立板材加工行业胶黏剂“产、销、管”全过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制定绿色家居产业焕新方案,着力推进板材加工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二十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力。2023年以来,徐州市31个项目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到位。
(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31个项目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工业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二)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加强会商研判,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三)针对不一样行业企业特点,制定“一企一策”应急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可监测、可操作、可核查”,确保减排措施合理有效。动态更新应急管控清单。
(四)强化应急管控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属地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主体三方责任;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应急管控清单落实各项措施。
(五)建立健全应急管控长效机制。通过定时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开展重污染应急管控培训,提升在线监控等技防水平,加大宣传教育频次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控长效机制,切实将管控落到实处。
三十一、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治理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国家相关部门抽查发现,淮安市安宏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违规操作,使得原本不合格的尾气检查结果为合格,2024年1—7月共出具2573份虚假检测报告。宿迁市东大机动车交易公司、徐州恒瑞机动车检测公司、易事达机动车检测公司违反检测规定操作,均出具不实检测报告。徐州市睢宁县常青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出具虚假维修合格手续。
整改实施主体: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安、宿迁、徐州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对机动车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不规范、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建立完整部门职责清晰的综合监管体系。
(二)宿迁市对东大机动车交易公司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限期完成问题整改。积极培育机动车检验测试的机构标杆站,以点带面着力提升机动车检验测试领域管理上的水准;制定宿迁市机动车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服务规范,引导检测机构规范检测,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
(三)徐州市对恒瑞、易事达检测公司和常青汽车公司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依法查处,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和超标车辆维修行为。
(四)省生态环境厅督促指导各地对机动车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不规范、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加强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合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定期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
(五)省市场监管局推进《江苏省检验测试条例》立法,编制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标准化监管现场检查指引,建立健全机动车检验机构信用档案,引导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十六、污染防治攻坚存在短板。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安徽省一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皖北地区形势尤为严峻。全省2022年、2023年重污染天数比例目标未完成;2024年1—10月,细颗粒物浓度(PM2.5)同比上升4.1%,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滁州、宿州、阜阳等市PM2.5浓度反弹明显。
整改实施主体: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各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到202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等空气质量主要指标保持持续改善趋势,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目标,力争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打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收官战。快速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等提出的101项重点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继续开展重点区域大气监督帮扶,进一步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整改实施主体:各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
(二)加快推进涉气行业深度治理。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深度治理项目,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025年底前,完成全省3500万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水泥、焦化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实施玻璃等行业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完成不少于20台。开展涉气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组织专家团队对涉气重点企业组织帮扶诊断。持续开 展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和企业涉VOCs问题排查整 治。按季度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继续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等“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不低于90%。(整改实施主体:各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
(三)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依法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新车销售企业的监管。开展移动污染源专项整治。2025年底前,推广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用。推动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大宗物料提高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整改实施主体:各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强化细颗粒物(PM2.5)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削减皖北六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着力推动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皖北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8.7微克/立方米。(整改实施主体:皖北六市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
(五)加强大气环境基础监管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全省大气环境管理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主体工程建设,打造大气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大气问题交办反馈机制。加快建设乡镇和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站,逐步实现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11个市的乡镇和园区监测网络“全覆盖”。(整改实施主体: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委、市政府)
十八、涉气违法排污问题突出。滁州市凤阳县武店镇石灰矿集中区,大部分企业破碎车间、石灰窑等工段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健全或不正常运行,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大量非整装物料露天堆放,无抑尘措施,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整治工作推进迟缓。淮北市美信铝业、力幕新材料等铝加工公司熔炼炉烟气收集系统老旧破损,烟气收集不到位,厂区异味明显;濉溪县金冠建材烟道、脱硫塔腐蚀破损,运行不正常。宿州市埇桥区山琛建材炉窑大量烟气直排;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22家板材加工公司多数存在废气治理不到位问题,华人木业公司违法在喷漆废气收集烟道上开口,处理设施停运,废气直排,旭和家具公司、立德木业公司废气收集管道断裂脱节,废气无法收集处理。
整改实施主体: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滁州、淮北、宿州市委和市政府。
整改目标:企业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到位,环境问题整治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法依规查处凤阳县武店镇石灰矿集中区有关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非整装物料露天堆放等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美信铝业、力幕新材料、金冠建材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山琛建材、华人木业、旭和家具、立德木业等公司废气直排问题。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实施主体:滁州、淮北、宿州市委和市政府)
(二)对凤阳县武店镇石灰矿加工公司开展全面排查,推进行业绿色发展。建立企业环境问题清单,督促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更新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在线监测,严格无组织排放管控等,确保污染物有效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园区及周边道路扬尘管控,查处车辆不规范装载及装载物掉落、飘散行为,对污染道路违法车辆溯源查究。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实施主体:滁州市委、市政府)
(三)对砀山县板材加工行业和埇桥区炉窑行业开展综合整治,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提升企业治污能力,推进行业绿色发展。加强园区及周边道路扬尘管控,查处车辆不规范装载及装载物掉落、飘散行为,对污染道路违法车辆溯源查究。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实施主体:宿州市委、市政府)
(四)督促美信铝业、力幕新材料、金冠建材等企业维修升级改造老旧破损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有效处理、达标排放。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实施主体:淮北市委、市政府)
(五)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督促解决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实施主体: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滁州、淮北、宿州市委和市政府)
二十、第三方环境检验测试弄虚作假问题多发。安徽格临检测公司2023年以来多次篡改检测设备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滁州市南谯生辉新型建材公司粉碎工序未设采样口,相关设备停运,安徽众锐检测公司仍为其出具虚假报告;安徽湖上检测公司伪造多份烟尘采样原始记录打印凭证。淮北市现有1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均违规改变检验测试方法,其中8家还存在别的弄虚作假行为,腾淮检验测试公司使用干扰车辆检测结果,正则检测公司2024年以来为63辆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出具合格报告。宿州市长征检测公司在车辆冒蓝烟的情况下仍出具合格报告;砀山县联欣检测公司、联众检测公司违规变更检验方法。
整改实施主体: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各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查处到位,动态调整环境检测机构环境信用等级,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行为。
(一)依法依规查处相关企业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整改实施主体:芜湖、合肥、滁州、淮北、宿州市委和市政府)
(二)开展全省生态环境检验测试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环境检验测试的机构监督管理,加大联合监督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超范围检验、违规检验及出具虚假、不实报告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整改实施主体: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各市委、市政府)
(三)开展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查处虚假检验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整改实施主体: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各市委、市政府)
二十三、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督察发现,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铜仁基地人为稀释外排烟气,安装远程控制软件,刻意干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该公司贵安基地违法对烟气进行稀释。此外,遵义市名酒园区第一净水厂在线监测设备数据长期失真。
1.依法依规查处企业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5年6月30日前;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删除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铜仁基地远程控制软件,完成烟气冷却技术改造,确保监测数据线日前;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完成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贵安基地六车间辊道窑补风口烟气冷却技术改造。(2025年12月31日前;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4.对遵义市名酒园区第一净水厂在线监测设备数据长期失真问题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在线日前;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二十五、黔东南州丹寨县垃圾中转站未依规建设臭气收集处理和垃圾压滤液处理设施,现场管理混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1.停用丹寨县垃圾中转站,建成投运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垃圾中转站。(2025年6月30日前;验收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规范运行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垃圾中转站,严防扰民问题再次发生。(2025年6月30日前,长时间坚持;验收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